泾县教师进修学校

关于2008年无偿献血招募工作的通知

来源:本站原创   时间:2008-02-28    点击量:749 次  

 

关于2008年无偿献血招募工作的通知

 

全体教职工:

根据县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08年度无偿献血组织招募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为切实做好我校献血志愿者招募工作,特通知如下:

一、无偿献血是政府倡导的公益性事业,是奉献爱心、挽救生命的崇高行为,对促进和谐社会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及《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办法》规定:

第十四条 对无偿献血的公民,发给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统一制作的《无偿献血证》,有关单位可给予适当补贴。

第十六条 实行个人储血用血制度。无偿献血的公民,本人临床用血时,凭本人身份证和《无偿献血证》,按无偿献血量二倍免费用血。

公民无偿献血达1000毫升的,终身享受免费用血。

第十七条 实行家庭成员互助用血制度。无偿献血的公民,其配偶和直系亲属临床用血时凭其《无偿献血证》和有关证明,按无偿献血量等量半费用血;有条件的地方,可以按无偿献血等量免费用血。

第十八条 实行单位互助用血制度。公民医疗时凭所在单位完成献血年度计划证明用血。未完成年度献血计划的,公民所在单位应组织动员符合献血条件的人员互助献血。

三、我校2008年度无偿献血招募计划数为10人。

四、具体安排:

1、时间:每月最后一周的星期四(228日、327日、424日、529日、626日、731日、828日、925日、1030日、1127日、1225日)

2、地点:泾县中医院大门对面

3、参加无偿献血时请携带本人的献血证(曾经献血)和居民身份证。

4、参加献血后,请携带献血证到学校办公室进行登记。

特此通知,请广大教职工踊跃参加。

泾县稼祥中学 办公室 

二〇〇八年二月二十八日


    相关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

    《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