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迎接全国学校卫生专项检查工作的补充通知
来源:泾县教育网 时间:2007-06-13 点击量:852 次
关于做好迎接全国学校卫生专项检查工作的补充通知
教基〔2007〕60号
各级各类学校:
一、各级各类学校要进一步提高对学校卫生安全责任的认识,增强政治责任感,以极端负责的态度,切实加强对学校卫生的管理,把学校卫生专项检查工作抓实抓好,抓出成效。
二、学校校长(园长)是学校食品卫生、饮用水卫生、传染病防治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确定专人负责,配备专兼职卫生管理人员,完善硬件设施,健全各项卫生管理制度,建立卫生事故突发危急预案,实行严格的卫生管理措施。尤其在2006年发生食物中毒的学校要将整改措施落实到位,确保万无一失。
三、各校要充分利用墙报、黑板报、校报、宣传橱窗、班会等多种形式,加强宣传,培养学生良好的卫生行为习惯,提高学生的自我保护意识和防范能力。
四、各校自文到之日起,立即对学校卫生管理情况进行一次全面自查,查出问题,马上整改并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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