泾县稼祥中学校服选用工作方案
来源:办公室 时间:2025-09-11 点击量:62 次
根据泾县教体局关于贯彻落实《安徽省教育厅、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徽省中小学生校服管理的指导意见》(皖教基〔2023〕6号)及相关文件要求的通知,为规范泾县稼祥中学校服选用采购流程管理,严格校服选用程序、标准,确保校服质量与安全,维护群众切身利益,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不断满足学生对美好校园生活向往,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加强组织领导
校服管理工作由学校组织实施,学校将校服选用采购工作纳入学校“三重一大”事项,采购工作由学校党委会议集体研究校服选用采购事项,学校成立由书记、校长为组长,校党委委员、总务处工作人员、七年级班主任为成员的校服管理工作专班,设立2025年秋季起始年级校服选用委员会,委员会成员中家长代表不少于总人数的80%。制定校服选用采购具体管理办法,对校服的选用、采购、质量等环节进行全面管理,采购过程全程公开,杜绝一切违规违纪行为。
二、规范采购流程
(一)学校集体决策。校服选用采购纳入“三重一大”事项,由学校领导班子集体决策。
(二)征集采购意见。学校下发征求意见表,坚持自愿原则,征得三分之二以上家长同意后方可启动校服征订采购环节。学校将家长表决意见汇总并公布,接受家长监督,同时向泾县教体局报备。
(三)组建选用组织。学校成立2025 年起始年级校服选用组织委员会,该委员会由学校管理人员2人、教师代表2人、有意向购买校服的班级家长代表17人,负责选用、采购、监督等工作。学校管理人员代表作为召集人,负责校服选用组织管理工作。选用组织自主决策,民主协商,以少数服从多数原则进行决策,确定校服采购模式、评定标准等,形成更加详细的选用采购工作方案。选用组织会议要形成会议纪要,向泾县教体局报备,并向家长、社会公布。
(四)校服供应商的确定:
校服供应商选用模式:根据相关规定,由校服选用组织委员会会议决定。
(五)签订校服采购合同
按流程选定供应商,并公示无异议后,由学校与供货企业签订校服采购合同(合同期限为一年)并明确校服质量、价格、售后服务等条款。采购合同应及时向主管教育行政部门报备。
(六)校服发放与支付校服费用
根据学生身高、体重等数据,合理分配校服尺码,确保每位学生获得合适校服。如校服尺码不合适或有质量问题,学生和家长可及时报告给徐国庆老师进行更换。
校服费用收取及支付按相关规定执行,学校及个人不得代收。
(七)校服检查验收。按照相关规定,建立并执行校服验收检测制度,校服验收实行“明标识”制度,校服检测落实“双送检”制度。企业按规定每一批校服必须送检,检验项目应包含纤维含量及强制标准中的项目,企业提供本批次的质量检验合格报告。学校要将一定数量校服送法定检验机构检验。验收合格后方可发放学生使用。如有质量问题,应立即向有关部门报告。
(八)售后服务监督。学校及时公示采购合同、质检报告和售后服务相关事项,督促供货企业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合同约定做好售后服务。定期开展校服满意度调查。
(九)资料存档备案。学校将采购各环节相关资料存档备查,包括会议纪要、采购方案、采购合同、检测报告等,向泾县教体局报备,同时主动接受学生家长及相关部门的监督。
三、健全保障机制
(一)强化管理机制
把校服管理工作作为学校工作的重要内容,书记、校长亲自组织指导,学校领导班子集体决策,严格落实有关要求,切实保障校服安全和质量。
(二)落实监管机制
校服选用采购全程公开、透明。同时将校服选购纳入廉政风险防控重点,及时排查主要廉政风险点,履行职责,严禁违反程序,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等行为。
(三)建立服务机制
学校及时公示质检报告和售后服务相关事项,督促供货企业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采购合同约定做好售后服务。对家庭贫困、革命烈士子女、孤儿、残疾儿童等采取多种措施提供减免服务。
泾县稼祥中学
2025-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