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要求填报《教师资格证书补发换发申请表》的通知
来源:本站原创 时间:2016-10-10 点击量:994 次
教体人〔2016〕48号
关于要求填报《教师资格证书补发换发申请表》的通知
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含民办):
由于教师资格定期注册结论必须在原证书上反映,现接上级通知,有教师需补发、换发资格证书的,请接到通知后,尽快将《教师资格证书补发换发申请表》填写好,与下列材料一并交县中小学教师资格注册办公室。
一、需补发证书的(指原证书遗失的)
1.原《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复印件
2.身份证复印件
二、需换发证书的(指原证书破损、污损,影响使用的)
1.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身份证复印件
三、时间安排(以乡镇为单位)
以乡镇为单位按下列时间安排集中上报材料。
1、10月17日:榔桥镇、汀溪乡、蔡村镇、琴溪镇各中小学校;
2、10月18日:昌桥乡、丁家桥镇、云岭镇、黄村镇各中小学校;
3、10月19日:桃花潭镇、茂林镇、泾川镇及县直各中小学校。
特此通知
泾县教育体育局
2016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