泾县教师进修学校

通知:校史陈列室参展条件

来源:本站原创   时间:2014-08-18    点击量:1177 次  

通知

经校党委研究决定,校史成列室“教师风采”栏目参展教师的条件为获省、市级表彰奖励多次的教职工,请符合条件的教职工务必于820日前将近期照片及主要成绩(不超过300字)上报。

特此通知。

二〇一四年八月十八日

附:校史陈列室参展条件

  一、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教师可提供材料参展:

1、      省级以上的表彰(含省级);

2、      获省优质课、论文(教学设计等)评选一等奖,或主持省级课题结题;

3、      获市级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教坛新星、拔尖人才荣誉称号;

4、      所任班主任的学生在中考中累计获2人以上进入全县前十名。

二、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中两条或单项两次以上:

1、      获市级表彰(含县委、县政府表彰);

2、      市优质课、论文(教学设计等)评选一等奖或市级课题研究结题的负责人;

3、      省农远新星、录播课大赛获国家级奖项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