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泾县“十二五”中小学教师校本培训实施意见的通知
来源:本站原创 时间:2013-02-28 点击量:1081 次
全县中小学:
现将《泾县“十二五”中小学教师校本培训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贯彻落实。
泾县教育体育局
二零一二年十月十二日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十二五”中小学教师校本培训工作,促进教师专业发展,根据《安徽省 “十二五”中小学教师培训工作的实施意见》精神,特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十二五”期间,校本培训以学校教育教学改革发展所面临的实际问题为中心,充分利用“国培计划”、远程培训、集中培训或送教下乡等培训资源,把“教、研、训”紧密结合起来,围绕“有效学习”设计以及开发教育、教学、科研实践体验项目,激发教师专业认同,满足学校发展和教师成长需求。
二、培训目标
通过有针对性和实效性的校本培训工作,帮助教师解决工学矛盾、理论与实际相脱节的突出问题,帮助教师掌握和更新师德观念及专业理念、提高专业知识和技能、培养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
三、培训任务及要求
“十二五” 培训期间,所有在职教师须按规定完成校本研修任务。一是按学年度选定的校本教材进行研修。如:2012—2013学年度,可进行《师德规范践行面对面》、《课程标准案例式导读与学习内容要点》研读,学科组(备课组),或以校为单位每学期内组织落实研讨交流不少于2次,并且要有完整记录材料(考核必查),教师个人应撰写不少于1000—1500字的学习心得;二是宣城市中小学教师《校本研训活动记录册》须按“提示语”规范填写:1.每学期须且只须听课评课(即观课议课)10节,只观不议或只议不观不予认定学时;2. 每学年须且只须完成一次“备课上课” 部分(包括开课通知单、教案、说课稿、评价意见、自我诊断);三是对照《校本研训考核表》相关项目,学校工作组要逐项严格考核。
四、培训方式
以学校教育、教学、科研问题发现和提出为切入点,把远程教育与个人研修结合起来、个人反思与学科研讨结合起来,通过专题讲座(报告)、课例研究、课题带动、集体备课、同课异构、师徒结对、学科QQ群研修、校际合作联训等方式开展卓有成效的校本培训工作。
五、管理考核
校本培训是立足本校实际,面向全体教师实施继续教育的重要形式,是持续提高教师专业素养的有效途径。县教体局师训管理部门负责校本培训的宏观管理,为实施和推进校本培训工作提供政策支持,做好校本培训过程性考核结果的审核与认定,抓好县直校本培训的协调工作,充分发挥县直学校校本培训的示范、辐射和引领作用。
县培训机构负责训前、训中、训后“三段式”管理指导、检查督促、考核评估,校本研训成绩合格认定。
学校(中心校)校长既是校本培训的第一责任人,也是组织者和管理者,其学校校本培训工作开展情况将作为对校长年度考核重要指标之一。学校校本培训领导组需要定期研究校本培训工作,实施组织化的校本研修,构建系统化的校本研修制度和机制,制定主题鲜明、内容丰富、形式灵活、考核严格、目的明确、切合实际的学年度校本计划,在每学年9月15日前(本学期于10月20日前上报)上报县教师培训机构审核,并交教体局人事科备案。
研训过程中,各校要注重校本培训的系统性,要做好校本培训资料立卷建档工作。
参训教师是校本培训的主体,要积极主动地参加学校组织化、系统化的校本研训活动,努力提高自身的专业素养。要清醒的认识到,校本培训考核结果是中小学教师定期再注册、考核及职务聘任的必备条件之一。每学年,在职教师必须完成不少于48学时的校本研修任务(含教育技术和公共知识培训)。对校本研修考核不合格的教师,其所在学校应督促限期改正,对无正当理由拒不参加校本研修的在职教师按教育部关于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相关规定进行批评教育,直至改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