泾县教师进修学校

国务院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教育部关于搞好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通知

来源:本站原创   时间:2010-11-08    点击量:717 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口普查领导小组、教育厅(教委):

  将于2010111日进行的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是一项重大的国情国力调查,是国务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今年的一项重要工作。为了贯彻落实《全国人口普查条例》和《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方案》,做好人口普查工作,特作如下通知:

  一、各级教育部门要认真学习《全国人口普查条例》,深刻认识人口普查的重大意义,积极配合当地人口普查机构搞好人口普查工作。

  二、要充分发挥学校的作用,广泛宣传人口普查。中小学及中等职业学校要结合自身特点,在人口普查期间,采用“一堂课”等多种形式,使广大师生了解人口普查的重要意义、目的和做法,以便使学生能够向家长宣传人口普查。其他学校也应采用黑板报、班会、团队活动、“一堂课”等形式进行人口普查宣传。

  三、《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方案》规定,第六次人口普查采用按现住地登记的原则,每个人必须在现住地进行登记,普查对象不在户口登记地居住的,户口登记地要登记相应的信息。各普通高等院校要积极配合当地人口普查机构,要在重点协助做好在校学生的普查登记工作的同时,做好户口保留在学校的往届毕业生的普查登记工作。

  四、此次人口普查涉及境外人员,对他们的普查登记需要懂外语的人员协助进行,各地教育部门要给予支持。

  五、各地区特别是农村地区学校,应当根据当地政府的统一部署,在保证完成教育教学工作的同时,选派部分工作人员和教师参加普查工作。